“我是在承担我能承担的代价。”
“公开之后,被接管的不只你。杜衡、潘七、阿禾和那二十八名被控亲属都要承受新审查。你不能把他们的代价写成你的。”
裴砚舟沉默。
他习惯把最危险的一步揽到自己身上,于是也习惯认为只要自己肯付命,方案便足够正当。沈令仪把纸推回去,让他在每项代价后写实际承担人。
“隐匿造成的后果也要这样列。”他说。
“当然。”
两人重新写。裴昭的名分压力由他本人承担,顾明昭继续守着空灵堂,侯府下人因主家生死不明不能另投,沈令仪的婚产与名声持续悬置。这些同样不能被一句“为了查案”抹掉。
最后,公开与否不再由裴砚舟单独决定,也不由沈令仪单独阻止。他们请顾明昭、裴昭、谢临渊和两名证人代表分别陈述影响。
顾明昭主张再等:“我已经认过一次假尸,不急着向京城证明我还有儿子。”
裴昭道:“我不想替堂兄承祭,也不想因为怕被换名就催他出来。”
谢临渊只谈程序:“现有证据足以申请提前查验西账房,不足在理由,不在当事人。可以先补宗正寺被控小吏、原文残墨和三处路线。”
潘七不愿身份公开。他在盐栈刚脱险,一旦案件升为世子诈死,自己会被兵部带回军法线。阿庆则希望公开,认为世子活着能震慑秦兰。
意见并不一致。
韩策起初没有发言。直到裴砚舟问到他,他才承认自己希望世子回来:“旧部已经有三人以为你真死,准备各走各路。但我也知道,他们回来未必是为了证据,可能只想重新有个主子。”
这句话将“旧部归队”从纯粹收益改成新的风险。裴砚舟若靠身份召回所有人,秦兰控制网和十七号冒名者也可能混进来。公开后的第一件事不能是收回兵权,而应是重新核验每一个归来的人。
沈令仪最终提出四十八个时辰的限期。先以现有证据申请紧急证据保全;若被户部或宗正寺再次无理由拖延,裴砚舟准备在第三日辰时到大理寺自报,但在此前不得自行露面。
“你接受时限?”她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