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款文书由大理寺见证,写明即使婚姻解除仍需归还。
“你连解除都写?”裴砚舟问。
“债不能假定我们永远是夫妻。”
他没有要求删掉。
他只在借款风险栏加上:若自己在公开归来前被定为逃军,私产可能由朝廷冻结,苏氏应有独立债权保全。沈令仪据此要求真印之外再加一处不涉军籍的田契担保。信任没有替代担保,担保也没有否定两人正在建立的信任。
户部封兑第四日,五人共管账第一次平衡了工钱和原料,证人药费仍缺四十两。鞋铺寡妇提出,将侯府欠她的下一笔棉鞋款直接转作药费,换取到期顺延两日。
这是债权人自己的选择,不是沈令仪替她慷慨。转让写入三锁账房,利息两日照计。
银路没有完全恢复,却没有一个孩子断药,也没有让工人白做七日。
秦嵩以封兑逼她在全部商路与证人生计之间选择,沈令仪用公开共管把选择分给真正承担损失的人。代价是她失去苏氏经营控制一个月,利润下跌,两个货主永远离开。
当晚,户部终于同意缩小封查范围,只封白鹤旧兑与鹤十相关票号。
同意文书末尾却增加一项条件:五人共管账户必须接受户部派驻一名监账官。
监账官姓名叫顾十三。
正是沈从谦第五份注销文书上的死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