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明昭封存账册,记录页码、线孔和残存墨印。缺页前一笔是祭田长租银入账,后一笔是秦家票号兑付,时间相差一日。被毁页很可能是中间转账,但还不能确定金额和名目。
听审没有因突发毁账中止。最后两问仍照顺序完成。
御史问夫妻今后是否共同承担侯府责任。沈令仪答按权限共同,不以婚姻自动连带;裴砚舟答自己复职、爵产与军法后果不能转给妻子,侯府公债也不能全部推给个人。
两份回答分别签名。
听审结论没有“夫妻同心”。只有六项待查、四项已认责任、三项程序改正和一项裴珩主动毁账。
夜里,秦玉娘在二房打了儿子一巴掌。声音传到院外,顾明昭按未成年人保护与证人安全规则派嬷嬷入院,不让所谓家法变成逼迫改口。裴珩选择暂住祠堂侧屋,由族老与御史书吏双见证。
秦玉娘没有被立刻夺子或赶出侯府。她可以申辩,也必须停止单独接触裴珩案情。
缺页账册送到听雪堂前厅时,沈令仪与裴砚舟仍坐在六步相隔的两张桌后。
听审摘要在当晚公开,只列问题类别、承认事实与待查项,不刊苏氏商户名、裴珩住处和韩卫旧籍。秦家派人散布“夫妻串供”,御史台则保留两份不同答案和暂停记录,供之后复核,而非用一纸声明要求相信清白。
一场同堂听审没有让他们坐得更近。
却让所有人看见,夫妻可以面对同一份不利证据,而不替彼此改答案。
听审允许二人各有一名记录核对人。裴砚舟选的不是韩策,而是无旧部关系的御史书记;沈令仪选顾明昭,却限定她只核侯府账,不替答苏氏商路。任何一方可要求暂停核文,不能借暂停私下对口供。
午间休息,两人被安排在相邻偏室。礼部想送同一食盒,被听审规则拒绝,仍按各自账目供餐。裴砚舟隔墙听见沈令仪咳了一声,没有让医官借机进去。他只把“案室炭火不足”写给值吏,要求两间同时增炭。
照顾若只落到妻子一间,就会成为特殊关照;两间同改,才是对听审环境的纠错。
裴珩提交账册后,听审书记先告知他供述可能带来的后果,也告知可以请一名不属父母院落的族亲陪同。他选裴昭,却要求裴昭不替自己求情。选择陪同者不等于把判断权交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