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与命案未必有关,与她为何拒绝你有关。”沈令仪让书记把两件事分开记录。不能因为程万善后来找了十一年,就抹去最初那三日;也不能因为他犯过错,便把所有杀人罪一并塞给他。
程小慈愿意作证,却提出三个条件:问话时父亲不得在场;供词不得写入她现住地址;她与桑宁的关系只记到“曾受照料”,不列慈幼院其他人。条件逐项被记下,其中第二项当场准许,第三项则限定为与命案无关者不入卷。
她这才从墙上下来。
纸袋里的材料不是她从官署偷出的,而是那些被同归会找上的人主动交来。有人怕保护页被抽走,便把副本寄给她;有人没有识字,只按了指印。程小慈起初想把全部真相一次公开,以击碎父亲的团圆神话。桑宁临终前却拦住她,说真相若不问主人,仍会变成伤人的榜。
“所以你把宁先生这个名字给了他?”
程小慈点头。她故意给出袁同礼画像,看父亲会不会先问画像从何而来、袁同礼愿不愿公开。结果同归会把画像交给严四,转眼便成了威吓别人的工具。
试探的代价比她预想的重。程小慈承认自己把危险物交给了一个早已证明会越界的人,愿意为伪造身份、诱使同归会行动受查。但她没有授意杀人,也从未见过那枚掺孔雀石的假蓝印。
小主,
裴砚舟在院中找到一只装印泥的空瓷盒。盒底留着极淡的绿色粉末,程小慈却说它是桑宁遗物,三年前就已经空了。有人进过这间废园,用她和桑宁的名义盖出假印。
窗外瓦片响起时,她并不是来认罪,而是来阻止父亲打开最后一个纸袋。那只袋上没有名字,只写着两个字:小慈。
袋里装着程万善这些年寄出的七封病危信,以及她一次次退回的回执。每一封回执,他都见过。
程小慈作证结束后,没有被安排与父亲同车回衙。她选择住在女官院,却仍担心住址写进值簿。值簿只记她由指定女官保护,具体地点另封,连程万善的辩护人也只能递信,不能查住处。
废园三百二十七只纸袋随后逐户发出通知。第一批回信中,有人要求销毁全部,有人要求取回保护页,还有人愿留作将来诉讼。程小慈第一次真正开始“还”,而不是继续以保存者身份替别人守。
程小慈没有替父亲求情。她只申请在开审前把自己的证言再听一遍,确认其中没有被改成‘因怨告父’。亲属关系可以解释她为何迟疑,不能被用来削弱她亲眼所见。
程万善得知女儿拒认后,没有再获准当面劝说。他只能按普通递信规则寄出一封,由程小慈决定收不收。父亲身份不再让他的声音自动越过门槛,也不让她必须用回应证明自己没有怨恨。
“沈大人,”她说,“我可以作证,但不跟他回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