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把藏着一条卷得极细的旧布,布上不是信,只有七个孩子的小名与七处安置地。小满排在最后,安置地写石渡青娘。前六人如今都已成年,其中两个名字正是北地借名军户后来找回的孩子。
布条写于永熙十年之后,至少记录者知道这些孩子的后续。
末尾仍画缺角石榴,旁边另添一个很小的“柳”字。
沈从谦看见后,承认那个柳字像自己当年替柳嫂改籍时所写。他不能确认,因为只有一个字;也无法解释为何自己的笔迹会进入木梳。
他请求回沈府查当年改籍底稿。
“不是你一个人查。”沈令仪说。
沈从谦同意由户部旧档吏、沈家现账房和大理寺见证一同开柜。过去他总以保护为由先把材料握在手里,这一次连自家书房也不再由他先进去。
开柜前,皇帝对小满保全条款作出回批:准不迁户、不公开画像,亲属主张须先审查;却删掉“分别知情”中的孩子本人,只留监护人青娘。
理由是十岁孩童不能决定户籍。
沈令仪在回执中没有抗旨,只写:户籍由法定程序决定,是否见陌生人仍应先问孩子。
这一句暂时没有御批。
而沈家旧柜里,负责见证的人找到了一封从未送出的户部回条。沈从谦当年替柳嫂改籍后,曾在第三日申请撤回,理由是孩子身份有疑。
撤回申请被秦嵩退回。
退回旁边还有皇帝即位前作为皇子的亲笔短批:既已给路,不必再问孩子从哪里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