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崇恰好回府,见门外有人抱病童,便问为何拦着。
长史口头说:“户部先准寡妇改籍,后又疑孩子并非亲生。”
萧崇没有看补呈正文,只听了这一句,便在退回页上写下那行短批。至少按陈纸骨所见,他知道孩子亲生关系存疑,不知道沈从谦怀疑的具体缘由。
“具体缘由是什么?”沈令仪问父亲。
沈从谦当年的补呈写得很克制。他发现柳嫂报亡夫姓周,孩子腕上却戴着一枚苏氏织坊银铃;柳嫂又说孩子两岁,可牙齿和身量更像四岁。他怀疑孩子不是柳嫂所生,也可能不是军眷,要求重新问籍。
没有提拐卖,没有提阿昭旧队,更没有提七名孩子。
萧崇当时所知范围因此收窄:他知道亲缘有疑,仍选择先给路费,不代表知道借名运人体系。可那句“不必再问孩子从哪里来”后来被秦嵩抄进恤妇改籍常例,删掉了“既已给路”的前提,也没有保留只针对眼前病童的情境。
十年间,至少有四十三份改籍引用过这句批示。
其中可能有人因此逃离虐待、取得住处,也可能有人借它让孩子永远无法追索原名。最初一次具体的怜悯,被办事者抄成一条不许问来源的方便规矩。
沈令仪没有要求立刻重查四十三户。那会让已经安稳生活多年的家庭先遭盘问。她提出只核三类现实风险:本人主动寻亲、近年仍有人以原名领钱、监护人被指控强行带走。其余旧籍不主动翻户。
皇帝对这份核验迟迟没有回批。
陈纸骨收摊时,问自己今日说的话会不会让那名孩子失去户籍。女吏告诉他,小满的户籍保护已经另批,不因御笔范围变化自动撤销。他才在口述末按下手印,仍只写街坊称呼陈纸骨,旧宫名封在身份栏。
沈从谦则要求补记一项:他当年怀疑孩子年岁,却没有找女医,只凭牙齿和身量判断。灾年缺食会让孩子看起来更小,他的疑点并不可靠。
“你为什么三日后才撤回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