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陵纸仓那二十四面空牌,不一定由苏婉清制作。木料相同、印层相似,数量却超出她账中所记。有人沿着她开出的路继续做了更多。
长公主看完抄件,问:“你要把这算成她的罪?”
“先算她做过的事。”沈令仪说。
十一人因临时牌获得医治、通行和安置,是真实结果;两份代签、一份母代选和一份无确认,也是真实缺口;七印集中留下后患,更是她应当预见却选择承担的风险。
苏婉清在账页后写过自辩:“若当日按规矩等,孩子已死。”
旁边又补一句:“救急之后,仍须将路拆掉。若我未能拆,是我的责任。”
她知道,却没做到。
失明老妇听完,问那十一个人后来如何。账中只有八人取得正式现籍,两人去向不明,一名孩子在新籍办妥前病故。
病故孩子的临时牌被削名回收,官府正式记录却从未出现过她。她被救过一次,也仍旧无名地死了。
“能把她的名字找回来吗?”老妇问。
账里只称她“小梨”,未必是真名。同行母亲那张代选回条写孩子四岁、左耳后有胎记,后来安置在城东织户。若直接贴榜寻“小梨”,会把所有相似年纪的女子和家庭卷进来;若不找,她便永远只剩一个小名。
最终先查织户当年的丧葬与医馆账,不公开胎记。查到一笔四岁女童药费,由织户陈娘支付,丧葬栏却写“无籍幼女”。陈娘如今仍活,是否愿说孩子姓名,要先去问她,不因苏婉清账里已经出现便把往事强行掀开。
长公主提出由桂园旧路送信。失明老妇摇头:“那条路从前送过人,也送过不该送的命令。先问现在跑腿的人还愿不愿跑。”
现经手的花工愿意送到城东,却只负责递封口信,不替官府打听陈娘家事,工钱按一趟结。长公主不能从私账赏,他的脚钱列在具体查名支出中。
沈令仪没有因寻找无名孩子便说一定能归名。医馆账可能没有姓名,陈娘也可能不愿回忆。她只在薄账旁添注:已开始核,不以未找到证明孩子不曾存在。
削屑纸包里可能有。
修书匠没有当场拼。纸包属于匣中证物,孩子是否还有家人、是否愿让名字公开都未知。先只确认削屑数量和保存状态,再由专人遮住旁名逐片找。
三只印泥盒分别装户印红泥、军印黑泥和宫用金泥。其他四道印不是实印,而是薄蜡拓样,可以压出形,却无法经细验。苏婉清做的临时牌并非完全真假难辨,只够在混乱关口蒙过不细查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