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4章 童婚旧夫

“那两年你们是什么?”女官问。

“是一起活命的人。”

这句话最终没有刻上碑。它属于阿禾的私人记忆,不必变成所有祭扫者都要接受的定义。

共同祭扫凭据写明,任何一户若找到新证据可申请复核,祭扫不产生财产和族谱权利。最后坚持的父母虽失望,仍同意不擅刻家姓。他们要的是继续靠近答案的资格,不是先把答案占下。

武参将悄悄离场时,裴砚舟注意到他看见迁民营军服扣便下意识遮住袖口。那身将服内衬里,也缝着一枚同样的旧扣。他不是只听说过童兵,而是亲手从那支队伍里走出来的人。

区别在于,他后来成了把同样选择强加给下一批孩子的人。

“十五岁丈夫”不是一句笑谈。迁民册上的婚书写得清楚:顾远,十五;柳三娘,十三。两家在转营前匆忙结亲,为的是让两个孩子被分在同一户,不至于一个送矿、一个送织坊。婚礼只有一碗水和一根红线,第二日顾远便被抽去补军。

十八年后,他带着军功回来,地方官按婚书要求柳三娘随夫归籍。柳三娘已经以自己的名字开铺、养大两个孤儿,也与另一个失踪多年的男子留有未解除婚约。三张旧纸同时指向她,却没有一张问她如今愿不愿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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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远没有坚持领妻。他说这些年靠“家中有人等”撑过战场,直到真正见到她才明白,那只是自己活下去的想象。想象救过他,却不能因此变成柳三娘的义务。他申请保留少年婚书为经历,不恢复夫妻关系。

宗族指责两人败坏纲常,要求至少由柳三娘赔还顾家当年的聘礼。那份聘礼其实是迁民营发给成户者的两斗粮,早被两家共同吃掉。承明厅判定不存在个人受领,不生返还之债,也不让一碗救命粮在十八年后变成束缚。

柳三娘没有与任何人当堂成婚。她为失踪者申请死亡推定,又给顾远留了铺中一份短工,让他先学会在没有战争命令的日子里生活。二人愿否继续往来,交给以后,不写进判词。

顾远交出的迁民扣却带出新问题。相同铜扣在城中出现数十枚,主人年龄都比册中登记小两三岁。有人在迁民营里系统性改过孩子年龄,让他们提前被当作可婚、可役、可征用的成人。

顾远领取新军功证时,把婚书留给柳三娘。她没有烧,只在背面写下关系已经解除。过去确实发生过,不必通过毁纸来证明今天已经改变。

柳三娘收留的两个孩子也被单独询问去留。他们不是她婚姻争议里的附属物。两人都选择留下,顾远则申请成为可联系的长辈,不用一纸复婚才能继续来往。

那人正是当年迁民营负责征粮的队正。